你好,我与我丈夫在2003年结的婚,我们是注了册但没有摆酒,我一直是在娘家住,丈夫就在他的家住,我经常两边走,有空就会过去丈夫家过几天就会再回娘家,前年我宫外孕,做了手术,直到现在还没有孩子,今年一月份我丈夫却向我提出离婚,离婚原因就是大家性格不合,我不肯,他就不准我再进他的家里,就算我免强进入,他就会走,夜不归来,他的家人也不理会我,现在我再免强下去也没意思.我要求提出赔偿,但他说没钱,我说没钱就不肯离,他就次次逃避我,再也不准我进入他的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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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获得赔偿.
离婚要看双方的过错,从上述情况来看,其主要过错是你丈夫,因此,你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赔偿.但是如果你丈夫没钱,则无法实现.
另没有分居两年的说法了.夫妻只要没有感情,则可以判决离婚,从你的情况来看,应属于判决离婚的情况.
没有分居两年自动离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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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