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们小夫妻在绵阳购买了一套住房,合同约定是19.7万元,之后在收楼时期,因为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出示综合验收文件以及违反绵阳文件规定要求业主缴纳维修基金,业主开始团结起来,对开发商进行了协商,以及上访!我作为业主,因为远在外地广州,也随时关注小区的维权进展,开始在网络论坛上对开发商进行讨伐! 之后被开发商查出身份,以我对房屋不满意为由,要求我前去退房,并且放出风来说,绝对不给我们几家房屋,要求我们退房!我的合同是通过房管局备案,而且也通过银行审核,开始每月缴纳供楼款半年有余!一切手续都是合法有依据的! 但是现在开发商态度坚决,要求我们几户退房,而且还说要控告我在网络上对他们公司进行攻击的行为! 我现在为了此件事情,很是烦恼,我不知道我现在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特别想咨询律师,我是直接通过律师过去交涉还是............感觉开发商的态度很恶劣强硬,居然放话说,让我把话说清楚,否则,房款都别想拿到!我知道现在是法制社会,难道我作为一个购房者,对自己的房子表示关注,对开发商的不正当行为进行反驳,难道我错了吗??

刑事案件
2008-01-16 17:14:4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