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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3年`11月15日在企业上夜班时间检查机器的时候左手从腕关节处被粉碎造成5级伤残的现在劳动仲裁以后具体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X600圆=9600圆 2。一次行医疗补助金11个月X971。6圆=10687。60圆 3。一次性就业补助金27个月X971。6=26233。20圆 请问这些金额是对的吗 我可以要求其他的相关待遇吗应该可以要求那些 请知道的朋友或律师给我个回答我将非常感谢 并且想寻求一名可以帮我打这场官司而且有把握赢的律师

劳动纠纷
2004-09-12 01:08:0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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