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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12月8日下午应朋友邀请,在饭馆喝酒,在酒宴进行到一半的时候,坐在我左手边的一位以前并不认识的人,在我豪无防备且不知道事由的情况下,一拳打在我的左眼角,并将我摔倒在地。我从地上爬起来后,打了侵害人一拳,然后侵害人的侄子拿起板凳打在我的胳膊上。当即我入院治疗。后当事人没有在我住院期间赔礼道歉,直到出院之后经朋友苦苦劝说,才一起吃饭,但不同意赔偿我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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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2 17:15:1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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