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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男朋友家里和他发生了争执,是因为他在外面喝酒,还去足浴,他打电话让我接他回家,回家后我们吵了起来,我咬了他两口,结果他就对我拳打脚踢,造成了我左边脸红的红青的青,还有身上好多肿的地方,也使我无法去上班.

保险纠纷
2007-07-18 21:39:0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是你的男朋友,首先确定你是否还要继续和他交往下去呢?
    如果是因为这个事情,已经下了决心和他彻底决裂,一刀两断,我建议你根据自己的实际伤情来考虑,一般来说,这样的肢体外伤,没有伤到骨头的话,不会造成轻伤,最多是个轻微伤,而且你也咬了他两口,他的伤轻是否构成了轻微伤也很不好说的,所以,和他了断就可以了,没有结婚就是这样对你施加暴力,以后结婚了怎么办啊,不过现在还是好合好散吧,
    当然,如果你的伤轻的确很重,也下决心要和他分手,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是必须是有证据证明你的伤是他所为才可以,也可以到派出所报案,让派出所调查以后在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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