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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5年8月到燕化公司研究院工作,合同期6年,2006年9月,离开燕化公司,到朝阳区一家公司(档案管理部门为FESCO)工作,因为违约金的问题,档案和养老保险没转过来,户口卡在我自己手里,关系为燕化集体户口。2008年后,新的劳动法出台,我和原单位联系,问解决方法,结果是,没有违约金,我到原公司签署一份文件,他们把户口档案转到房山区劳动局失业保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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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08 11:32:1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