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同志,你好!我咨询一下以下俩个问题:?1:我于去年承包了一个建筑工地的水电项目,我是包工不包料,在我上面有水电总包(包工包料),还有土建老板。在工地即将竣工的时候出了一起工商事故。一个临时骋用女工(56岁,第一天上班)从灯梯上掉下,倒致脑破裂死亡!(梯子系包料老板提供,由于铁梯子材料薄而且高会晃动。且公司管理乱,从来没有安全员)就医用将近十万,后经劳动仲裁,医药费及各方理陪总共二十万元。公司有保险,理陪了八万八。还剩十一万二仟元。我那工程是做水电工程预算人工费的百分九十,不含劳保等各项费用。工程量共计七万元。另外我还有另一个工地,由于是同一个水电老板,俩边的工程款没分,现在俩个工地加起来还有近四万没能拿到!请问我应该承担多少钱,水电总包应承担多少,公司应承担多少。?
2:今年我给另一个水电总包包工。(合同是和水电总包签的)工程完了,且合同约定日期也到了,找他要余款,他总是以各种理由(没空之类)推辞,不予结胀。我问一下,要通过什么途径才能拿回,找劳动局吗?他还有剩余的工程款押在公司。公司有权帮我扣回这笔钱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