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好;我于07.10.15请求法院申请离婚并已离婚。男孩子归我抚养。法判女方应付孩子抚养费1.8万元。。并限令11.15前付清。可至今女方分文没出。法院多次催未果。。又申请强制执行。。还是未果。。声称无钱。事实她已暗的结婚。。而且有经济能力。。但就是拖欠耍赖。。。请问;她父母有‘责任。义务’替她还清。她现有权继承或分割其父母财产并能充当抚养费?她有姐弟二人。 她现在没拿到判决书。。。她人也不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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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05 13:31:0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