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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遇到的事情是这样的:两年前2005年,我女被人忽悠到浙江,又经第三人介绍到上海做人家老婆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但由于我不满意,当了人家一天的老婆就私自离开了,这中间那个第三人收取了那家我所嫁的那家人民币三万五千些钱我事后才知道,其中有一万元第三人拿给了我,两年后的今天现在,我有了新的家庭,该第三人又找我索取当初他拿给我的一万元.

人格尊严
2008-01-02 23:14:5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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