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小父母离异,妈妈在2001年开始与一男子共同生活在一起,当时该男子住在我妈妈的房子.后在2004年,该男子购买了一套住房,签购房合同时约定房屋产权他和我妈妈各占50%.口头约定他出购房款,我妈妈出装修及大修基金等.2007年该男子反悔,退回我妈妈出的大修基金的钱,后两人做了公证,内容大致是房子的钱全部是他一人出的,他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现在的问题是房屋产权证是他和我妈妈两个人的名字,他的兄弟强烈要求我妈妈过户,名字换成他一个人的.需要说明的是:他有糖尿病,一直都是我妈妈照顾他,当初本来我妈妈也要买房子的,但他喊妈妈不买,现在他又反悔了.按现在的房价,我妈妈再买房子至少要多付10万,而他的房子现在主要是他的女儿和兄弟在帮他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