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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7年10月8号进的本公司,我9月26号和人事部谈的基本工资2800元,她们说要先给副总审核。叫我10月8号上班,所以我9月28号(公司放假前)又和人事核对(打电话核对的)我的基本工资,她们说试用期2400元,转正2800元,别的什么没有说,我才放心去上班。 刚开始她们说一个月左右转正,后来我发现她们两个月才给我转正(12月2号),这我不计较算了。还有人事11月12号(以过一个月)给我的劳动合同(两份,年现一年),我签好后都给她们了(因为等她们最后盖章),到现在为止我去过人事两次拿合同,可能她们忙没有空,要我等几天去拿(元月7号)。现在快三个月了,手里没有合同,这算不算签了合同了? 最重要的是昨天,本公司全体员工签薪资(财务用来确认明年的薪资),她们给我签是2400元,我拒签了,这个月我已转正了,按道理我元月十号要拿2800元。“人事后来找我谈了,基本工资2400,转正可能2800元,我说那时我和你们确认过的(2800元),现在说以前说的是可能2800元,还说有的记不清了。”她们这样说我现在都不知如何办了?现要我薪资上没有签字,元月十号她们可能同样给我2400元,我应该如何处理这事情?现在合同我还要去拿吗?请专家帮我分析一下?谢谢!!

公司企业
2007-12-31 19:01:0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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