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2007年毕业的本科毕业生,2007年7.13进入公司签约3年规定(实习期半年),2007.12.27被公司告之实习期结束后不于继续聘用.原因为考核没达到要求,公司从长远利益出发不再聘用. 请问:公司的做法符合法律要求么?若不符合,我想提出赔偿.谢谢

继承
2007-12-28 14:30:3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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