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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我家的一个小女孩16岁,在一家店里打工当店员,当时没签劳动合同,当时双方讲定每月工资600元,当月先给400元,其余200元等到过了年再给,但工作了一个月后老板将她辞退,只发给300元,老板说她工作没干好扣掉100元,其余200元因为没到过年也扣掉不发了。请问;应该如何讨回应得的工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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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7 10:06:0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