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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购买二手房过程中, 看了房,看了放在中介那里的房产证, 签了合同,交了定金, 并交了一半的购房款; 对方把房交给了我; 现在的房屋情况与产权证附图大不一样,有承重墻开门,并撤了一堵非承重墻; 了解到是对方违规装修所致, 无任何报批手续. 我向对方表示解出合同,要求退钱, 对方不同意; 我就从合同约定交最后一笔款的08年5月25日拖到现在, 对方提出不交最后一笔款就要强行把房收回去. 请问1: 我以对方违规装修,拖着不付最后一笔款, 坚持解出合同,算不算违约? 请问2:对方如果因我没交最后一半房款, 收回房屋, 是否认为对方同意解出合了, 对我要回房款有利吗? 如果不能的话,不就是钱和房两空了吗? 对方就占主动了吧. 请问3:根据物权法《物权法条文说明、立法理由及相关规定》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合同已经生效,但双方并未办理登记手续,依该法房屋所有权并不能发生转移,但买受人基于有效合同而享有的占有权仍然受到保护. 我如果坚持实际占有,对要求解出合是否有利? 如果对方提出付房屋折旧费怎么办? 特恳请各位律师专家们为我解难, 在此跪谢了!!!!!!

房产纠纷
2008-06-07 11:08:4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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