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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在该公司已工作了八年,合同到时第十年才终结.请问到时了第十年.公司不再和我继约,我会否得到赔偿?赔偿项怎么计?我的基本工资+职务补贴+当月奖金+其它杂项构成=当所应发工资. 还有请问试用期会否算在工龄上,以前我的试用期是一年的,当时未有签过的合同不见了.可否靠在银行上的结算作为依据呢? 最后一个问题?公司如果在合同期满约时解雇我,而我的工龄才有八年,怎么计算我的赔偿问题?我的工资也是:基本工资+职务补贴+当月奖金+其它杂项构成=当所应发工资.

婚姻家庭
2008-06-09 20:4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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