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上午11点15分左右,“A”带领五六个青年男子到我店面,不由分说砸东西,并将我打成轻微伤(已拿到法医鉴定),将我姐姐胳膊砸伤(医院拍片怀疑骨折,上了石膏。未做法医鉴定。)我们并不认识对方,当时我姐对他们说“你们打错了”,对方任然不停手,并拿出匕首恐吓要杀死她。
原来对方也是我们商城的,因为生意上的事情,要找我们隔壁的那家报仇,但是对方走错门,我们无辜受伤。
我现在已经出院,是对方出的医疗费。现在通过派出所调解赔偿问题,对方除医疗费外,只愿再拿出2000元,我们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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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案到审判一般简易程序需要3个月,普通程序需要6个月,
2\\\\\\\\对方逃逸可公告送达法律文书,
3\\\\\\\\知道对方的老家地址,可委托当地法院执行.
对方是这里的经营户,一般不会为小数额的赔偿逃逸,再者起诉时可申请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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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