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上午11点15分左右,金**带领五六个青年男子到我店面,不由分说砸东西,并将我打成轻微伤(已拿到法医鉴定),将我姐姐尹**胳膊砸伤(医院拍片怀疑骨折,上了石膏。未做法医鉴定。)我们并不认识对方,当时我姐对他们说“你们打错了”,对方任然不停手,并拿出匕首恐吓要杀死她。
原来对方也是我们商城的,因为生意上的事情,要找我们隔壁的那家报仇,但是对方走错门,我们无辜受伤。
我现在已经出院,是对方出的医疗费。现在通过派出所调解赔偿问题,对方除医疗费外,只愿再拿出2000元,我们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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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案 到对方收到法院的传票,再法院判决这个过程需要多久?----民事诉讼3或6个月.
马上要春节了,如果需要时间较长,是否可以等到过完春节再起诉对方?----时间上没有问题
2.对方是外地人,收到法院传票后如果对方逃逸,怎么办?-----民事诉讼中如果对方有财产,你可以先申请查封.如果要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只能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判决.
3.法院裁决后,对方任然不执行赔偿,司法机关可以采取什么措施?(可以封他的门面吗?) -----你可以申请法院财产保全,当然包括封他的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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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