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案情事实 04年,自己竞得高淳县土地储备中心位于县城区小区宅基地一块,东边的邻居在05年建设中违反规划建设,将规划应建在其房屋东边的车库擅自移位建到了西边。经本人举报高淳县建设局分别于05年9月、11月先后作出了《停工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但相邻方拒不履行停工与整改,无视《停工通知书》,由在建直至完工,严重侵害了当事人规划所享用的相邻权。具体表现为: 1,房屋门向朝正南,原本与己宅并排的墙体向前(南)超出1.8米,高约7米,违章墙体居东,房屋间距不足2米,直接破坏了规划下房屋的景观、通风、采光条件; 2,因车库移位,车道移位5米之多,移近己宅门窗,直接侵害了规划下居住环境; 3,相邻方不能认识自己的过错,反而是盛气凌人,侮辱人格,无理取闹。 需要说明: 房屋由我们自己出资自己建设的.《建设用地、建设规划许可证》是县土地储备中心为我们代办,仅办一本总证,内夹每户一张红线图,故《建设用地、建设规划许可证》上的建设单位成了县土地储备中心,在《停工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处罚的主体成了县土地储备中心. 《行政处罚决定书》迟迟不能执行.2007年3月,诉高淳县建设局,请求法院判令其履行职责,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07年5月申请强制执行一案得到法院立案。 但使人绝对没想到的是,法院《行政裁定书》以“实体处理不符”、“如若执行给业主造成很大损失”等理由裁定:不准予执行。

民事相关
2007-12-01 16:09:52
* 遭遇法律难题?点击 快速获取解决方案
咨询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目前,自己下一步该怎样维权?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民事相关问题
目前,自己下一步该怎样维权?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