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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建校初期我院长与其他4人签定了一份协议,但是我爸爸是在不愿意的情况下签的,这协议就是说他们每人所占股份是多少,但是这份协议被其中一位拿去在上面偷偷盖了公章,在学院建设,招生的过程中,那4位人几乎对学院不闻不问,来过我院的时间大概不到几天,从没有在学院投入1分钱,更没有在学院的课程设置上有过任何帮助,但是学院仍旧在负债累累的情况下坚持每月给他们每人3000元钱,到06年末,学院资金十分困难,所以终止了给他们每人每月的3000元,于是他们拿着当时签字的协议要我院院长以150万每人买回他们手里的股份,我院院长自然不同意,但是看在曾经认识过一场决定和他们商量一个比较合理的数字,但学院状况负债累累所以决定采用分期付给他们但是他们仍旧坚持并且在07年10月开始给我市领导每人发了封有辱我院院长的信并有其中的一人频繁来我院大吵大嚷,在老师和学生中间散布不属实的谣言,请问面对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互联网纠纷
2007-12-02 14: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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