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6月份好不容易才买了台笔记本电脑,很是喜爱.呵护有佳.可就在去前些天,同寝室的一个人在我的不同意之下用我的笔记本(当时碍于是同寝室的,也就没有名说不愿意),在他的用的时候,我的电脑包包也是放在我的桌子上的,电脑的电池是取下来放在包包里面的,他把包包弄倒了,为了让他好用,我就把包包往床上放,就在这个时候,电池从包包里面掉出来了,正好砸在电脑上面,就这样,电脑坏了,我拿到维修站去修,初步检查是硬盘坏了,要送到原厂去做进一步的详细检查才能确定.而当我说出如果说维修要收钱的话,一人承担一半(人为损坏不在保修范围),此人却说出电脑是我自己砸坏的,还跟他两个扯这些,好象我本来就不该说这个一样.我听了,直接连话都不想说了.此事已过去好些天,此人却一直都没有向我表示任何一点的欠意,这个让我很是懊恼大家帮忙说一下,我以后该怎么面对此人(此人有电脑,而且也不缺钱花,早些时候同寝室另一个人的电脑的内存是不是因他而坏也不确定,导致另一同学自己去换了一根内存)
现在电脑已经拿回来了,检测结果是硬盘被重物撞击,异常损坏.处理结果是花400元成本价重新换一个80G的硬盘.你们说一下这些该我自己一个人承担吗,我要是很有钱,就不会在大三的时候才买电脑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