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的信任。
你提到的是两个问题:拖欠工资问题;住房公积金问题。
关于拖欠工资问题,严格意义上说是不行。但我国劳动法的规定是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工资,并不是禁止。所以,一般看来,只要不是恶意拖欠,也不是不行。另外,需要告诉你的是:马上生效的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比劳动法的规定进了一步,提出的是及时支付,且进一步规定针对用人单位拖欠,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关于住房公积金问题,这是劳资双方的法定义务(双方都必须缴纳),而且这笔钱是缴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果你的每月的工资都扣有公积金,可就这种申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追缴。如果公积金中心不管,可行政诉讼。你应当明白的是你的手中应当有个住房公积金卡可以随时到网上查阅的你公积金数额,且这笔钱是私有的,买房可以贷款,退休后可以提取,死亡可作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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