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曾于公司签署两次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将签署第三次劳动合同,但因可能第三次签署应是终身合同,公司可能会终止与本人签署。工作未曾发生过严重的错误。注:公司在用人合同上所标注的工资很低,与真实工资收入的差额以岗位经贴的形式补充,公司薪水的发放是现金发放,本人签收,没有工资条。

知识产权
2007-11-13 15:09:4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消费者向哪个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消费者维权 10245
起诉离婚需要写起诉状吗
离婚起诉状
起诉离婚需要写起诉状吗
醉酒驾驶怎么办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申请书
醉酒驾驶怎么办取保候审
法人授权委托书需要盖章吗
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需要盖章吗
专利侵权是如何认定的
专利侵权 14012
专利侵权是如何认定的
商标侵权找什么部门
商标侵权纠纷 13416
商标侵权找什么部门
哪些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
著作权侵权行为 9787
哪些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
版权侵权如何认定
著作权侵权认定 13826
版权侵权如何认定
违反商标法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商标侵权处罚 11959
违反商标法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商标法侵权行为处罚有哪些规定
商标侵权处罚 12549
商标法侵权行为处罚有哪些规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