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不知道我的这种情况是该用何种形容词,有眼无珠吧!我想。离婚我可以忍受,因为跟了他我不会幸福。但是现要他要房子,我不知道该如何办?请有关的律师帮个忙:
我家是拆迁户,当初为了房子我和他早早结了婚,因为我是独生女,按我们这里的习惯他可以做上门女婿,现在国家已按政策分了房子,他是上门落户,当然也分到了50个平方便当初所有的钱都是我父母拿出的,我不知道房子他是否有份?该如何分配,请你们帮助我。感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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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律手段行不通的话完全可以用别的办法,有理不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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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如是婚后购买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有男方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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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母给钱的你死也不要给他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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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产权证上有他的名字,他应有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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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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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父母出钱的时候你们还没有登记的话他不应当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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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产权证上有他的名字,他应有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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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