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6年4月,我以第三方的身份到第二方那里转租借了属于中国银行的门面房大概100平方米的房子,期间转让费付了12万元整,房租6.8万元/年。当时第二方出示给我的转让合同是一张与中国银行签订的到09年的合同,我也是因为付了12万的费用才得到这间房子的承租权,但当我把这张合同出示给银行看的时候,他们说这张合同是假合同,并以借为理由到我这里骗取了那张合同,说是给行长看看就还,可等我去拿的时候他们竟然告诉我他们已经把假合同粉碎,并承诺以后借房子我有优先权,合同每一年一签订,房租每半年一交。今年10月,他们发通知说是要涨房租,把原本楼上楼下的房子100平方,把楼上收掉,只租借楼下,楼下大概70平方米左右,涨价涨到70平方米31万元/年。而周边地区的房价与我以前的房价差不多,请问银行这样的做法合理吗

刑事行政
2007-10-19 22:09:5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