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丈夫于今年2月27日结婚,婚后他老是调查跟踪我,并多次辱骂我不三不四,不清不楚,外面有别人,我不堪被其这样折磨,于8月28日向黄冈法院起诉离婚,但他在昨天的开庭庭审中矢口否认,说那只是夫妻吵架用词不当.
我于7月17日独自在广州做了引产手术,当时怀孕4个多月了.因为之前想在家做,但他不肯在手术单上签字,我觉得我们的婚姻确无维系必要,不想连累孩子,所以自己坚决把孩子做掉了.他现在不肯付手术费和产后费用,还说我侵害了他的生育权,要我赔偿给他5万块精神损失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