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从7月份开始到这公司上班,一直没发工资给我,公司拖欠了我的7、8、9月的工资,其他人7、8月的工资已发。(未发原因是公司资金困难)
2.我进入这家公司时签定了三年期劳动合同,但从9月就没按合同的规定安排我的岗位,现在基本上是无事做,合同规定超过3个月不发工资则公司违约,违约则可解除合同并赔偿三万元。
3.目前公司还欠我5000元的费用未报销,我想拿到报销款后则与公司摊牌。
4.目前我还在公司上班,但我想要求公司赔偿后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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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就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从你离职时公司不给你结清工资和赔偿金时开始两个月内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你可以收集保留公司未向你支付工资的证据,以及你在公司工作已有3个月的证据,建议不要与公司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如此,你可能不能获得3万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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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