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母亲签定了借款合同是对你母亲不利的,这个问题要看借款合同上有没有你母亲同意由别人代为领取借款的条款,如果没有,就有了抗辩的理由
2,信用社是否把钱付给了你母亲,是需要信用社举证的,签定了借款合同,但是没有支付这个20万的借款,就没有义务还款.
3,至于其他方面的漏洞,如借款合同在前,申请在后,都是抗辩理由,但是最重要的是你母亲是否拿到了这个20万,或是否委托他人领取了这个20万,如果没有拿到这个钱,就是全部手续都是合法的,也没有还款的义务,
因为你谈的情况不清楚,如;抵押人给的20万元借条是怎么回事等问题,都需要详细说明,因此就无法准确的回答你的咨询,请谅解,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请再咨询,谢谢你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