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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2005年7月在碱厂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的书面时:甲方李**乙方韩*(我)。房屋总面积62.3平米。总价格8.3万元,由乙方首付4.5万元给甲方,余下的3.8万元在甲方交给乙方钥匙后2-3个月内交清。并由甲乙双方过户。双方不得违约。(甲方买新房,预计今年入住,由于现在房价上涨,甲方提出乙方应多给甲方钱)

其它综合
2007-10-15 08:52:3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