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南京的某境外就业服务公司,获得了一个出国就业的机会。中介承诺收取总费用为32000元人民币。我在2007年12月15日左右在上海面试(顺利通过)。
12月28日上午在中介的一再催促下我向其账号打入一万元项目保证金,做为中介服务费的一部分。剩下的22000元我到现在还没有汇给他们,因为我昨天发现中介收费不符合国家规定,按国家规定根据国家规定“如果您无工作单位或在派出期间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合同关系,服务费不能超过您在国外工作期间内得到的所有合同工资的12.5%。”经计算该中介最多只能收取我24125元人民币,(包括了机票,机场建设费,燃油费,签证费,体检费,护照。)
近期签证已经办下来了。机票也已预定了1月9日的。
但是现在因为觉得该中介不合理收费,我决定不去新加坡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