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私人建了一栋七层的综合楼,手续齐全,正在建设中。其中,三至七层为住房,除七楼外都已卖掉。为了尽快将七楼住房卖掉,我打算将该楼屋面建成空中花园,无偿送给七楼的购房户,作为七楼住户独有的私家花园。但这一想法遭到其他购房户的质疑,认为屋面属公用面积,使用权应归全体产权人共有。但我与其他购房户的售房合同中并未约定屋面使用权的归属,在我看来,该楼是我私人建的,屋面并未出卖,所有权应归我所有,对屋面如何使用应是我自个的事,与他人无关,也不容他人干涉。

公司企业
2007-10-07 20:33:4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