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驾驶车行驶时由于工作原因 倒车中 无意将一名中年妇女碰倒 当时我与我的同事一起将这名女子扶起 应此人要求陪同她一起回家换衣服 然后此人要求去医院检查 本人将此人送到医院进行检查 检查结果全无异常 但此人要求住院 所以本人又为其办理了住院手续 并交了1000元住院费 此人在住院期间身体状况无异常 半个月后 伤者家属给我来电话说此女子已经没事了要调解 本人与伤者家属来到交通队进行调节 但伤者家属提出要2000元的赔偿 本人不同意 第二天伤者家属给我打电话说她母亲的身体又不舒服了 需要住院治疗 如果我想解决这件事就给他2000元钱 以后就不在找我了 要不就要住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