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9月20日与开发商签定了房屋认购书,并支付了5千元定金,双方约定10月10日签定正式购房合同。当时开发商承诺代办按揭,首付30%。但是在9月27日,央行发布规定,购买第二套房屋的首付40%,利率上浮10%。因我此前已经有一套房子在贷款,目前这套是买给父母的,属于央行限制贷款的对象。因超过我的预期付款能力,造成无法购买。9月28日我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对方退还订金,但对方以这不是他们的责任为由,拒绝退还。
我认为,当初开发商业承诺可以办理首付30%的按揭,现在办不了,就应该退还定金给我!请问我的要求能否获得法律的支持?烦请大家给予解答,谢谢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