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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化工厂做技术工作,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时间是2007年9月30日,由于做技术工作,我在2006年11月就签了一份厂里的保密协议.现在我要离开厂,公司又要求我再签一份保密协议,说是以前保密协议的补充.条款如下:1.公司所有产品的工艺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实际情况是:公司产品有15种,我只涉及3种)2.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数据统计台账等资料.3.该同志必须确保5-10年内不得将其所掌握的技术以任何方式对外转让或帮助其他公司进行技术方面的活动.4.保密费每月100元,只付三年

证券投资
2007-10-01 18:16:2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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