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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哥于2007年8月23号晚上21点喝完酒后,喝下锄草剂\\\\\\\"克无踪\\\\\\\",之后送到大田医院洗胃.洗完胃后医院说没有进一步的办法救治,马上就往三明A医院送,于24号凌晨送到三明A医院,之后马上又进行了洗喂,抽血,而后就在急症科里观察,24号10点左右报告出来后说没有什么大问题,到晚上22点左右又抽了血,于25号9点左右报告出来,说肾已经受到影响,但只是采取了挂瓶.到下午15点左右,护士问有无排泄,我家人说今天都没有,医院说情况紧急,马上转到住院部,内科.到内科后医生马上查找资料,后采取措施,于18:00左右进行血透与血液灌流,在2007-8-25至2007-9-3号进行了4次血液灌流5次血透,而病情还是越来越严重.于9月3号下午出院,晚上22点左右我哥死亡。克无踪,这种药很毒,喝下30克没有处理就可以导致死亡,而我哥喝下近150克,但喝下吐了很多。 据我了解,喝下克无踪.量多又没有及时救治,导致肺被大面积感染,最终会导致呼吸衰落甚至窒息而死,而我哥肺部已经被大面积感染了,在听到医生说我哥随时都可能死亡后,我家人就提出要出院,并签了自愿出院.这医院也有过失么????? 我哥于07-09-23晚上21点左右喝下,24号凌晨1点到医院,到25号15点都在急症科里治疗,之后就转到住院部,17:30进行了血透与灌流.据我了解,喝下克无踪,按理要在24小时之内做灌流,救活的希望更大.而我哥喝下药到进行灌流整整44个小时.而我哥在喝下酒的情况下喝下克无踪,也许应该更早做灌流与血透. 我要问的是在急症科里,医生虽然有采取挂瓶,但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灌流与血透),而耽误了最佳救治时机.

债权债务
2007-09-23 11:01:4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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