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父亲和母亲离婚时签协议将房子归我和父亲共有,现父亲把房子不知是卖还是租给他人了(我无法看到合同,但房子别人在住)。我和母亲根据协议打了官司,已判下共有,现准备在房证上注册我的名字,向法院要求执行,却屡招搪塞。买房的那家在法院有关系,假如是遭阻碍我该怎么办?判决已过9个月,据说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1年。过了这1年,请问判决还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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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当及时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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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说我现在申请太晚了?我的问题是我申请 但是法院不受理,怎么才能让法院受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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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受理,向上一次人民法院发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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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个位律师的答复,我又去问了法院,法院现在给我的理由是:在第一次起诉的时候没有要求法院协助在房证上注册我的名字,所以我无法申请强制执行此项,这样给说法合理吗?我这个官司现在应该怎么才能继续下去,让我真正拿到属于我的部分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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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严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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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是两年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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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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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院必须受理。如果不受理,可向上级法院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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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应当受理。坚持你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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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