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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员工2003年参加工作,合同约定2008年5月31日到期,但是该员工于2008年4月5日被公司派往国外研修学习,出国前未签任何书面文件,但是因出国向公司借款2.5万人民币,回国后至今未报帐,也未签定任何书面文件,现公司发出合同到期通知,在5月31日前未申请续签视为自动放弃合同续签,办理离职手续;现由于借款报帐问题双方存在纠纷,公司不办理离职手续,这个官司怎么打才能将损失降到最底,公司的做法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08-05-25 17:29:55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由于借款报帐问题双方存在纠纷,债务纠纷归民事解决,

    公司不办理离职手续,是劳动争议问题。 双方协商解决,损失最小。
  • 已经决定不续签了啊!
  • 公司以财务纠纷为由不办理离职又该怎么办啊?
    谢谢支持啊!
  • 劳动合同到期后是否不用交什么离职申请一类的报告就可以离开,单位是否应该配合办理离职手续,一般超过多长时间属于恶意拖延?
  • 劳动合同到期后是否不用交什么离职申请一类的报告就可以离开,单位是否应该配合办理离职手续,一般超过多长时间属于恶意拖延?
  • 现在还没有到期呢啊。
  • 只要到期,你不去上班了就行啊;
  • 先协商 ,协商不成 ,直接起诉 。
  • 因工作所产生的借款应该也属于劳动争议
  • 借款是民事纠纷,不给办理离职手续是劳动争议,如想快捷达成协议是最好的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个批复,你的借款是因工作原因而产生的,可以申请仲裁
  • 你不去上班了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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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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