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 我于今年7月应聘到广州一家公司的上海办事处,劳动合同签的是到08年7月31日截止,试用期约定为2个月,现在试用期满,公司以我不具备该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 对此我有争议:我应聘的时候表明了是没有该行业工作经验的,公司是在知道我不具备行业经验的情况下录用我的,入职后公司没有给我进行任何的岗位及业务培训,所有的工作都是我问其他地区的同职人员学的.在试用期间,我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按时每完成总部交代的工作.只是在业务层面,由于是自学,所以业务掌握速度比较慢.现在公司说这个职位需要有经验的人担当,觉得我不适合,所以要我辞职.

房产纠纷
2007-09-18 15:03:0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