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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市政修路农村老家被拆除,老房及宅基地作价40多万(评估报告已被老公的弟弟取走,签字是婆婆的名字,婆婆是户主),其中5万多地上物也被我家老公的弟弟领走为自己所有(我们不知道). 1、我老公是在1988年接班(顶替其父亲)参加工作的。我老公的弟弟说当时老公参加工作时有口头协议:接班家里什么都没有(指所有财产)。我老公说:“根本没有这么说过。” 2、在我与老公订婚时其父亲又承诺老房子是我老公的,新房子是他弟弟的。也是口头协议,不过我们的介绍人可以作证。 3、老父亲在两个月前去世,现在有只老婆婆(已经瘫痪快10年),这两位老人始终由哥俩轮流赡养。(每家半个月) 4、老公的弟弟有自己的新房子及宅基地,村子整体规划也作价了。 5、老婆婆与小叔子一家户口在一起,婆婆是户主。 现在为了40多万,哥俩已经闹掰了,我们应该怎样处理?应该得到多少?如果哥俩自行解决不了,我们怎样通过法律解决?

知识产权
2007-09-17 23:18:2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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