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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03年底在蚌埠创业的哥哥和我商量因与朋友合资创业,刚刚开始已经投资几十万,现经济上有困难,要从我(当时我在珠海)处借款帮助解决难题,我考虑后答应借给他一万,04年春又在他的多次请求下先后又借给他几万元并于6月11日给我一次性打了总借条: 今借到×××现金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2004.6.11 下面时间前他的署名为考学前的用名因年龄问题,考学时他借用别人的学名进行了再次报考,现身份证名一直为别人的学名. 事后,近一年半时间他的事业破了产,因他的状况,我念兄弟之情,当时就没有要求他还款,如今他在浙江创业,我向他提起还款时,他切说没钱也不说还款时间也不愿在借条上注明还款时间.在我一再要求下,他切再次给我打了借条: 今借到×××现金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07.7.17 署名和上次一样,只改了时间,当时非常气愤还发生了强烈争吵.

损害赔偿
2007-09-16 22:32:1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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