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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一个以前认识的人约在茶室的包房里用 *** 逼迫签下了5万3千元的借条,我没有证人,他们又用家人威胁我,我签字了,他们还要我签了2次,而且在我签字后还加了:到时不还翻倍还钱,日期是去年11月的,而我被逼写的借条就是前天,还款时间是今年1月24号,在过十几天就要还钱,我不敢报警,他们知道我家,我想问下这张借条生效吗?逼迫我签下借条的人还找了旁边自己的一个兄弟做见证人,我和他们没有任何债务问题,也没有拿到他们借条上一分钱,和借条上见证人也没有债务和任何关系,借条是他们写的,最后一条要我写的逼我写下了最后补充的一条:以上内容看过经本人同意。我现在还有办法吗?

债权债务
2009-01-12 2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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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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