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武汉铁路局的一名大集体职工.现在与单位签定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除了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外.别的象公积金没有,还有很多福利都享受不到.(我说的是和正式职工相比较).现在一个月的收入才870多点(比我工龄还少4年的正式工一个月可以拿到1600---1700元)
我们天天干的一样的活.待遇就相差这么多.就连奖金的分配都是拿他们的一半.我想问问,单位这样对我们是合法的吗?如果不是我们这样的人该怎么办?谢谢大家帮我出出主意,拜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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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依照我国劳动法享受同工同酬,你可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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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这样对你们不是合法的;
2、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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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已经没有全民单位 集体单位的差别了,应该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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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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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