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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份我买的商品住宅终于可以收房了,在交纳了大修基金、税收等一系列费用后办了房产证(开发商说不交那几万元以后办房产证很不方便且要交纳滞纳金),但由于没看到房子所以没交物业费且没接收钥匙。 等我找了验房公司进行验房,却发现了包括裸露的钢丝网、地坪严重问题等多达10多处的问题,提交给开发商后,开发商签字认可了这些问题并同意整改。 可整改时间却拖了近半年,这半年所产生的物业费用应该由我承担吗?请专家给我指点。

证券投资
2007-09-11 23:21:1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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