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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在20年前在连江县城买了一套民房,当时就签了一个契约,没有及时办理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手续,到2006年的时候才办了产权证的过户,当时缴税2000多,到今年的时候我爸爸才去县土地管理所问关于土地使用权过户的问题,土地所的职员回答现在要交4万多的税金,我爸爸买的房子当时成交的价格仅仅是4万元人民币,只是因为办理的时间推迟了真的需要交这么多税吗?就算现在转让,我那边的破民房也值不了多少钱的。希望法律界的朋友能帮我回答一下

刑事行政
2008-05-22 09: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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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