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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男,广东人,乙方女,湖南人,93年结婚,后生一子,一直由甲方父母抚养,97年甲乙二人来上海发展,半年后乙方扔下一封信就走了,甲方四处寻找不见踪迹,2年后甲方获知乙方在上海,在有人做证的情况下与乙方见面,并签下离婚协议书,对财产和儿子的抚养问题做了约定,后乙方又再次失踪,甲方现又认识了一个志同道合的女性想要成立家庭,但现在又找不到乙方办理离婚手续,很苦恼,希望律师帮甲方想一个能够快速解决离婚问题的方法,谢谢!

其它综合
2007-09-11 16:45:4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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