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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29日我与一家外商独资企业签定了\\\\\\\"internship agreement\\\\\\\".当时 我还没有毕业。协议中规定劳动期限为期3个月(5月29到8月28日).1000元/月, 包括10元/天的饭贴.不缴纳四金.并根据个人工作表现及公司有关政策有机会在 3个月期满后转正。我在7月份获得大专毕业证书后,公司没有找我谈转正事宜 。直到8月28日,部门负责人才找我谈,称公司目前没有空缺职位提供给我。公 司把我们这几个应届生作为替补,有空缺职位才能转正,而要想新增岗位是很 难被外国老板批准的。目前给我两种选择:一,离开公司。二,继续按原待遇 工作3个月,公司为我缴纳四金,等待由跳槽产生的空缺职位。

债权债务
2007-09-03 07:43:2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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