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29日我与一家外商独资企业签定了\\\\\\\"internship agreement\\\\\\\".当时我还没
有毕业。协议中规定劳动期限为期3个月(5月29到8月28日).1000元/月,包括10元/
天的饭贴.不缴纳四金.并根据个人工作表现及公司有关政策有机会在3个月期满后
转正。我在7月份获得大专毕业证书后,公司没有找我谈转正事宜。直到8月28日
,部门负责人才找我谈,称公司目前没有空缺职位提供给我。公司把我们这几个
应届生作为替补,有空缺职位才能转正,而要想新增岗位是很难被外国老板批准
的。目前给我两种选择:一,离开公司。二,继续按原待遇工作3个月,公司为我
缴纳四金,等待由跳槽产生的空缺职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