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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我是一名有十几年工龄的民企职工,在2005年9月公司开大会宣布部分工人放长假,其中有我,但是在2005年10月公司就出了一个所为的解除我们劳动合同的内部通知,并且公司做了一个(解除劳动合同书),但这个合同书并没有给我们,也没有让我们回去签字办手续。单位在没有征得我们同意的情况下,出了这样一个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上面的职工签名处伪造了我们的签名。

婚姻家庭
2007-09-03 08:34:5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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