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次咨询过你,关于我的前夫赌博留下的债务问题,现在的问题是,去年有两人起诉我,今年又有人起诉,现原问题是去年的案子在执行我的工资了,已执行了一年,给我每月留800元的生活费,小孩离婚时是和我一起生活的,男方到现在没有给过一分钱,因已逃债出去了,今天我去法院申请想让法院少扣点,因我已和债权人商量少扣点了,因现在物价上涨,而小孩的学习费用又提高,我真的没有办法生活了,可法院不同意,说保留350元一人的最低生活保障,我说那还有小孩的学习费用呢?法院让我找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