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现在一事想咨询一下:2002年一朋友向我借款2万元,并写借据一张,借据协议两年后还款,利息每年计2000元。两年后没有按时还款,几个月后还部分钱款。我于2005年向法院起诉,法院调解为,每月还款600元,共需还18000元。06年10月份,对方中断还款,我于2006年12月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截止到12月底对方所欠款600*5=3000元),到今天为止法院还没有执行,因为对方要求一次性付款,但比法院调解的要少付5600元。象这种情况,我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吗?(我想再次申请执行07年1月到现在的钱款:600*8=4800元),这样可以要求法院一起执行两次申请的吗?(去年12月一次,今年8月份一次。)
谢谢您!(注:历下法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