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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未婚同居的女友,在今年6月30号的时候出走了,我与女友虽然同居,但是由于一些原因,到现在我们还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是在很多人知道的情况下,我们办了酒席.我们是2006年12月22号,形成事实婚姻的(按照现行法律应属于非法同居),我的存卡上有13500钱,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女友拿走了我的卡,她于今年3月去银行取走了这笔钱,卡的密码是在日常生活中她询问我得知!我们没有结婚证,现在只能是非法同居,取亲的时候她家人以我们结婚的名义赠与我们10000元钱.我们结婚的时候买所以的东西,酒席的钱。娶亲用的钱都是我一个拿出的!

涉外纠纷
2007-08-23 01:50:1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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